我常对朋友说,我最向往和欣赏三个职业是作家、乐手、厨师,我编个理由说都是我喜欢却又做不来之事。尤以作家为最。

其实,我喜欢的作家,都不是什么大师或殿堂级作品作者,倒都是些消遣小品。我觉得以其说我喜欢文学,不如说我喜欢读作者,不管是不是虚构,我愿天真相信,文字象音乐一样藏不住个人的个性。比如我再怎么喜欢金庸的小说情节,还是觉得有距离,不会象我对古龙或温瑞安那么偏爱。

最好例子莫过于三毛,喜欢三毛,一定是因为她的某些特质通过了作品和你共鸣,绝不会单纯只喜欢她的文字,因为那是和她整个人割不开的作品,且不论真实与否。反正她大部分说的都是生活散文,越是琐碎,越觉趣味。春上村树也一样。

如果不是作家的个性,历年作品绝无法风格统一连贯。我偏爱的认为。

一直不敢写是因为自己实在不够细腻,不够有趣,生活不够意思。让别人来读我,多无聊。更重要是,必须对自己很真实,非赤裸不可,我好像还没有那么放得开。写感受,感情,观点其实都相对容易得多,因为可以修饰,还可以自我催眠,自我美化。现实就没那么容易混淆过去,更需要文笔的功力,说故事的能力,生活的生命力。

就连当天发生了哪些趣事,转眼都忘的干净,没能和伴侣分享,看来除了需要这方面的加强之外,天赋还是严重缺乏。

可以批判,却不埋怨,可以伸述,却不申冤,可以抒发,却不滥情。微米之差,高低立辨。